山西拆装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定义及其一般要求如下
山西拆装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定义:承重梁柱结构采用冷弯薄壁型钢,外围护结构采用彩钢夹芯板或其他新型轻质墙板构成,构件为工厂预制,现场组装,可多次重复利用的临时性轻钢结构房屋。
山西拆装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一般要求:
1、一层活动房高度不应超过5. 5 m,二层活动房高度不应超过6. 5 m,进深不宜超过9. 1 m 。
2、活动房的立柱轴线间距不宜超过1 820 mm 。
3、活动房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满足GB 50325的规定。
4、结构用钢材应符合GB/T 700,GB/T 701,GB/T 706,GB/T 6725的要求,其机械性能不应低于Q235钢。焊接用钢材应采用Q235一B钢。钢管应符合GB/T 13793的要求。楼梯踏步和楼道用花纹钢板应符合YB/T 4159的要求。